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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09 13:14 来源:朝阳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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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长春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文旅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辖区文旅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文旅发展深度融合。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干部年度培训重点内容,与文旅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紧跟区委部署,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组织党组学习研讨3次,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培训6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出台、修订的文旅行业规章。同时,组织人员参与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常态化进行学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法治问题、亲自协调解决法治工作难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业务抓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三是坚持依法决策,规范决策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范围、流程和责任,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结合辖区文旅产业发展实际,在重大文旅项目谋划、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邀请知名文旅专家参与论证,提升决策科学性。全年,涉及文旅项目审批、行业监管、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规划等重点领域的所有重大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未出现违法决策、违规决策情况。同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制度基础。立足文旅行业特点,聚焦制度建设薄弱环节,结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法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一是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备案率、审查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完善政务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文旅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区文旅局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实现行政审批最优化。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平台,推动文旅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全年网办率达100%;全年受理审批网吧、KTV、演艺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35家,艺术类培训机构10家,演出节目183个,无超期办件、无群众投诉,得到了广大文旅企业的一致好评。同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文旅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信息,全年公开政务信息59条。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围绕文旅领域法律法规,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朝阳区法治宣传工作部署,推动法治宣传进景区、进基层,提升群众文旅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聚焦重点人群普法。针对文旅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4次,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合规经营能力。二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在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网吧、KTV等场所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结合“法治宣传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针对广大游客和群众,联合市文化市场执法队在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升群众文旅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开展“文明旅游·法治护文物”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8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三是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整合辖区公共文化资源,在区图书馆、文化馆、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场所设立法治宣传角,配备文旅法治书籍、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普法学习渠道。四是大力宣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此构建了“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线上通过区级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线索征集公告、工作动态与科普知识;线下联合长影旧址博物馆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走进文物现场”研学实践,推动普查与教育融合。设立线索征集热线与网络留言平台,广泛动员基层文保人员、老居民和文史爱好者参与线索征集,全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次,接收群众文物线索19条,答复咨询22条,认定文物线索2条。组织文保单位负责人、网格员安全与消防培训 3次,演练2次,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严格执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完成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新民街区等4块建设工程前置考古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5年,区文旅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思维运用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仍有提升空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文旅项目推进、行业监管等工作中,有时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未能充分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制度体系仍需完善。虽然已初步建立了文旅领域法治制度体系,但部分制度与辖区文旅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仍较为传统,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趣味性不足,难以充分吸引群众参与;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仍有盲区,法治宣传与文旅产业融合不够深入,未能充分结合辖区文旅IP打造特色普法品牌。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区文旅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问题短板,强化工作举措,补齐能力弱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长春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朝阳区“都市活力中心”定位,为辖区文旅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增加学法频次,丰富学法形式,开展专题研讨、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等活动,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加强法治素养提升培训,重点围绕文旅领域新法律法规、新政策规章,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治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干部职工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责任传导、压实责任链条。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结合辖区文旅工作实际和行业发展需求,完善现有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快完善文旅融合新业态的法治监管制度,及时跟进行业发展步伐;推进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制度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与文旅产业发展相适应。二是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流程,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制作推出通俗易懂、趣味性强的普法短视频、图文海报等内容,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举办特色普法主题活动,推动法治宣传与文旅活动深度融合。二是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加大对乡村地区、老年群体、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升级完善法治宣传角、示范景区等阵地,打造具有朝阳文旅特色的普法品牌,结合新民大街、这有山等文旅IP,打造特色普法宣传场景,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创新“七进”普法体系,推动法治宣传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