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方式,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水平
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强化顶层统筹推进,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专题部署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规范、耕地保护法治保障等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科室、基层所年度考核核心指标,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全员协同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三)推进法业融合,增强法治意识
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发展、深化改革创新结合起来,以法治化建设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效能,切实以法治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依规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等高频事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全民自然资源法治意识。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深度仍需提升。
部分干部职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对自然资源领域新法规、新政策学习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化解疑难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执法人员不足,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对隐性、新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不足。
(三)法业融合质效仍需深化。
法治建设与部分业务工作的融合不够深入,个别工作环节存在法治把关不严的情况,以法治引领改革创新、保障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精准普法力度仍需加大。
普法宣传形式仍较传统,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针对企业、群众的精准普法不够,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规知晓度不高,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积极参加法治培训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把握。每次培训认真记录、积极互动,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自主学习法律知识
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阅读法律书籍、报刊,观看法治节目,关注法律网站和公众号等途径,及时了解法律动态和最新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法规,不断拓宽法律知识面,提高法律素养。
(三)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原原本本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法治修养,使自己能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关于规自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新任务,以及规自领域政策法规,及时学习兄弟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更新知识储备,拓宽工作视野,推动规自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断强化自身法治意识,增强民主法治观念。组织开展会前学法,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形成了干部职工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法治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制度,将新修订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纳入学习重点,创新学习形式,通过案例研讨、现场教学、业务比武等方式,推动学用结合;强化对中层干部和执法一线人员的法治培训,推动干部职工实现“学法知法”向“用法守法”转变。
二是建强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实战练兵,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处置、案件查办能力;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卫片执法、实景三维、大数据等技术,搭建智慧执法平台,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三是推动法业融合,强化法治引领。把法治要求贯穿自然资源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在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开发利用等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防控,做到重大工作有法治保障、重要决策有法治把关;建立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分析业务工作中的法治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以法治化建设保障自然资源改革创新落地见效。
四是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线上线下普法资源,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形式多样、内容鲜活的普法产品,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增强全民自然资源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压实法治责任,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法治建设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健全法治建设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完善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