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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24 16:13 来源:朝阳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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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工作导向,以“无事不扰”为基本原则,以减轻企业负担为核心目标,构建规范检查程序,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赋能增效。全年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8次。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执法统筹、明确执法职责
  落实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涉及科室和执法人员具体开展检查工作,各级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管理与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未纳入计划的检查,不得实施,确保行政检查做到“事前审批、事后公示”。不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不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不向企业指定中介机构,不乱查封、乱扣押、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不将考核考评等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洁意识。要求行政检查人员洁身自好,未经批准的检查不得开展。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执法能力
  开展《长春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专题学习和研讨,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人员全面执行“亮证亮码”“扫码备案”等操作规范,从思想上筑牢执法根基。大力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一次上门、综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推行“服务型执法”,将政策宣讲、风险提示、合规指导融入检查过程,帮助企业预防和整改隐患,实现监管与服务有机统一。
  (三)公开执法事项、严守执法法规
  我局涉企检查主要事项有三项:“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或少于国家规定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检查”。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行政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坚决贯彻执行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管理与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未纳入计划的检查一律不得实施,确保行政检查做到“事前审批、事后公示”。
  2.聚焦问题主体、问题领域,不扩大检查范围,不牵连无关联对象,按行业、规模、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对守法合规主体“少扰不扰”,对问题主体“精准发力”。
  3.加强与区司法局沟通协调,新增加的涉企检查事项争取尽快通过合法性审查,检查人员全面执行“亮证亮码”“扫码备案”等操作规范,从思想上进一步筑牢执法根基。
  我局将持续以长春市涉企检查十二条措施为抓手,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化、精准化、人性化水平,做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