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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朝阳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0-08-25 10:46 来源:朝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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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朝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长春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司发2020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现将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文件:

  1、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建立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府办【2014】8号)

  2、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朝府规【2018】1号)。  

  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朝规【2020】1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重特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朝府办【2013】8号)。

  (此页无正文)

  长春市朝阳司法局

  2020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