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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时间:2018-01-0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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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关于朝阳区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朝阳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学校食堂、校园食品店、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等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也是难点,虽通过近几年的整治规范有所改善,但并未能彻底根治。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现场制售条件不符合标准、食用油等食品原料难以查实来源,这些问题虽经多次整治规范,但过后往往又死灰复燃。

2016年6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这对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11月、2017年3月,朝阳区食安委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区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会议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自查活动;食药分局依法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等进行监督检查;区行政执法局对辖区38所中小学校周边进行了清理,并在学校放学、午休等重点时段派员死看死守,先后出动执法队员3000余人次,车辆600余台次,暂扣加工食品的手推车38台,煤气罐50个,其他经营工具300余件,收缴条幅100余条。2017年6月,朝阳区又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为契机,继续狠抓学校食品安全,提升监管保障能力,在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朝阳区将在2018年继续加大力气,做好以下工作,努力保障中小学校园学生的饮食安全。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辨别方法等,增强学生、家长、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真伪食品辨别能力,引导学生到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消费,督促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二是增强负面案例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兜售假冒伪劣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严厉打击,进一步增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二、健全监管机制,严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准入关。

    督促执法部门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准入关,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建立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动态监管档案,定期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巡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新登记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采取跟踪巡查和后续回访等措施,对其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管。

三、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执行“党政同责”、“属地管理”、“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区政府将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以校园周边的小餐馆、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经营摊点、小食品店、前店后厂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为重点,组织食药、教育、市容环卫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一查餐饮服务许可。对不符合餐饮服务条件的,要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二查从业人员健康。督促建立、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范;四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做到顶真碰硬。使执法检查不浮在表面,不流于形式,切实做到“五个不放过”,即不合格产品来源不查清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朝阳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形势严峻,重任在肩,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全力确保辖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