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耀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长春市社区医院口腔科全面布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1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社区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基层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把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作为新时期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作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全面提高口腔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区百姓的口腔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一、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我区10家单位已通过市级审核达到基本标准。2021年4月,前进、南湖第一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吉林省社区医院,并挂牌。红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推荐标准机构;2021年底,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评社区医院通过省级评审;2023年,红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社区医院通过省级复查。这些示范中心功能分区合理、服务流程顺畅、就医环境舒适,切实起到了示范带动效应。
二、创新医联体协作合作模式
一是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对我区家庭医生团队及管理人员开设医院管理、科室建设、科研意识、医疗操作技能和服务能力课程。二是推进分级诊疗合作。我区先后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三甲医院建立稳定的医疗联合体,为我区家庭医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开辟转诊绿色通道。
三、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清晰
我区从2014年启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以来,与居民建立了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从原来的坐堂行医转向上门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截至2023年末,全区共组建家医团队70个,已完成常住人口签约493722人,签约率达到79.02%;十类重点人群签约181269人,签约率达到98.35%,均已完成上级任务指标。
四、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区公共项目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截至2023年末,全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4.7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39%;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2.84%;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2.19%;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22%;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9.62%。
五、基层口腔诊疗项目不断扩展
目前全区7家基层医疗机构已设置独立口腔科室,配备牙椅9台,口腔医护12人,年诊疗量达到2000余人次,部分满足辖区居民的口腔健康需求,同时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和项目宣传,利用微信朋友圈及公众号让辖区居民了解并掌握口腔健康知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家庭医生团队走街串巷,对小区、公园、社区等人群开展健康宣传,全年组织口腔健康宣传18场次,覆盖万余人,使辖区居民的口腔健康意识和口腔保健素养不断提升。
以上是对提案的答复。非常感谢彭耀红委员对我区社区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经 办 人:曲 娜
部 门 领 导:李凤杰
区政府分管领导:迟铭海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