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治理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8日,区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10日,区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向永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永春镇党委坚决落实巡察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检查,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梳理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逐个问题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全面巩固巡察取得的政治成果。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基层治理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次数少,形式单一,2020年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记录中体现内容较少问题。一是学习方式多样化。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党小组学习等传统学习方式与研讨、微宣讲、观看影片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学习方式多样化;二是理论学习均进行留痕,有签到记录、学习照片、学习记录,方便查阅。学习完毕后立即撰写新闻稿,在“幸福永春”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向上级公众号报送;三是把理论学习放在每次党委会的第一项议题,2022年全年理论学习30余次,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反复学,深入学,真正入脑入心。
2.关于对基层治理工作发挥领导统筹作用仍需增强问题整改情况
(2)针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实事项目存在以常规工作简单代替情况问题。一是制定实事项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向各村征集群众需求13件,并形成需求台账;二是注重在常规工作之外精选实事项目内容,领导干部深入各联系点共计26次,了解各村群众切实需求;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3.关于落实“基层建设年”工作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3)针对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还应进一步深入。2021年永春镇“微心愿”征集项目相对单一,大多是米面油问题。一是“微心愿”征集更具针对性,联合民政部门,以低保、特困、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为重点,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群众切实需要的“微心愿”,增强“微心愿”项目的多样性和实效性;二是将收集到的“微心愿”进行及时梳理、分类,与镇机关党支部及各村党支部党员进行对接。2022年共对接完成“微心愿”140件。
(二)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够到位方面
4.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4)针对基层治理工作部署得不够细致。2021年制定的《永春镇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内容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方案内容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未结合镇实际予以制定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永春镇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参考上级方案的同时结合永春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方案更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5.关于党建引领社会参与发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5)针对在坚持党建带群建工作中,部分群建活动缺少具体方案问题。一是进一步发挥党建带群建作用,把党建带群建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2023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及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中均把党建带群建工作作为一项内容进行部署;二是积极开展各项党建带群建活动,活动前期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整改期间,开展了“干净人家”“最美女性”等具体活动,使活动真正发挥实效,将党的组织力、融合力转化为党建带群建的推动力。
6.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6)针对没有系统性制定村党支部“强基提质、品牌创建、典型引领”三个专项行动的实施细则及具体措施问题。经请示区委组织部后,按照组织部要求,结合永春镇各村党组织实际情况,从三个专项上进行认真研究,指导各村认真制定党支部“强基提质、品牌创建、典型引领”三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对方案进行完善。
7.关于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党支部任务落实有差距。2021年党支部每月规范达标(绿灯)率出现红灯现象问题。一是考虑各村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年龄、文化程度等实际情况,加强对各村BTX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及时跟踪BTX维护情况。组织对各党支部BTX管理员进行培训,培训7人,培训时长共计30分钟;二是每月按时督促各党支部进行BTX维护,发现问题立即督导改正。
(三)关于推进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落实存在不足方面
8.关于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8)针对机制建设不完备。永春镇“四个平台”考核办法不够具体问题。完善永春镇“四个平台”建设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并依照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考核工作,已责成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4个科室对各自分管平台的考核办法进行完善。
9.关于简政放权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9)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够专业系统,有时在执法工作中无法用专业法条为百姓答疑解惑问题。一是永春执法中队持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展开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对执法工作中产生的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执法队员已能够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的疑问;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每月都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对日常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讨论,说明办事流程和检查内容,明确管理规范及要求;三是在工作中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是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在管理中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时刻谨记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
10.关于网格治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0)针对没有做到定期召开网格长会议问题。一是制定定期召开网格长会议制度、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网格长会议;二是镇里召开镇级网格长工作会议,同时统一调度各村召开各村网格长会议,各村留存各级相关会议记录、照片;三是结合各类培训、学习等让网格长尽量参与其中,进一步提升网格长工作能力水平。
11.关于民生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问题整改情况
(11)针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进展缓慢。2022年吉林省“基本型残疾人康复器材”进乡村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按照2022年吉林省“基本型残疾人康复器材”进乡村项目统一安排,此项目目前不涉及永春镇,永春镇将继续扎实做好残疾人统计及康复工作,为此项目全面推进打好基础。
(12)针对健身器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未配备第二代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所问题。永春镇将按照健身器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第二代健身路径和多功能运动场所工作统一安排,拟对辖区内不涉及征收的村重点实施项目建设,让项目建设惠及群众。
(四)关于基层治理作风建设和廉洁风险仍然存在方面
12.关于“三资”管理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3)针对落实工作不够细致。2020年和2021年度永春镇7个村存在“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的问题。一是逐村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对于使用年限过久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折旧及清理,确保账实相符。现已对柳家村、长春堡村的固定资产清查完毕,并填报固定资产盘点表;二是对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的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学习,了解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及方法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确保在之后的工作中固定资产能够按时盘点;三是建立六项制度,将固定资产及时备案,以便日后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进行,明确固定资产盘点的相关工作机制;四是完善“三资”台账,明确关于资金、资产、资源的类别划分。
13.关于落实基层执法培训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4)针对永春镇近两年以会代培方式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培训,留存记录中体现内容较少,不够详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的执法效果问题。一是在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按人民调解员年初培训计划实施,通过线上培训、以会带培、专题辅导、以案普法等方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培训,并制定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以保障培训工作的实施;二是确定了专人负责记录,详实记载培训内容,使纸质版记录详实,提高全体人民调解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14.关于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增强问题整改情况
(15)针对村食堂建设进展缓慢,为村级老年人和特殊人群提供就餐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永春镇将对不涉及征收的村重点打造村食堂建设,为村级老年人和特殊人群提供就餐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15.关于基层治理作风建设还有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6)针对落实基层减负有差距。2021年度永春镇与7个行政村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各行政村与辖区村种植户签订《种植户禁种铲毒责任书》共计1950份;2022年度共计1900份,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基层负担问题。按照区禁毒委的要求,镇相关部门落实工作,加重了基层负担。以后,在执行文件和各项规定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谨慎,不发生类似事件。
16.关于保障基层治理投入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7)针对落实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有差距。永春镇平安村2020年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率未达到每年不低于85%的要求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永春镇平安村党总支部,并做好跟踪督查,同时监督指导其他各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二是年初指导各村积极制定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方案,并召开会议通过方案,年内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各服务事项;三是与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交流,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跟踪督导各村使用情况及使用流程,使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真正发挥效用。
17.关于基层治理考核评价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18)针对督查检查规范性有待提升,出具证明事项未标明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未加盖村公章问题。认真制定永春镇行政村公章管理制度,并督导检查各村对公章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管理使用村公章。
18.关于基层治理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均衡问题整改情况
(19)针对村级后备干部年龄结构不均衡。永春镇7个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14名,其中有3个村后备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上,未达到长组通字〔2022〕20号文件中“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的规定问题。一是及时将问题反馈给3个村,指导3个村进一步挖掘村级后备人才,按要求更换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人员台账;二是进一步挖掘全镇年轻优秀人才,建立优秀人才台账并从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区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1.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对巡察组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2.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3.立足实际,推动全镇工作发展。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制度措施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利抓手,用工作成果检验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实际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37734;邮政信箱: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邮编:130115;电子邮箱:173243182@qq.com。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