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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朝阳区档案馆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25 09:10 来源:朝阳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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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5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档案馆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1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朝阳区档案馆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支部书记、馆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就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研究讨论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长春市朝阳区档案馆党支部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具体问题,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三)建立健全制度。档案馆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朝阳区档案馆对现有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对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职责使命学习认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方面未结合档案工作,学用结合不够问题。一是12月6日,召开班子扩大会,专题学习交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馆全体党员干部均在会上作专题研讨发言,通过学习交流,勇担使命,担当作为,激发全馆干部职工推进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档案馆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等平台,每天自学30分钟,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全面增强履职本领;三是积极推进档案馆新馆建设。已经完成了档案馆装修工程及设备购置和布展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可研报告的批复。下一步,我馆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朝阳区档案馆新馆早日投入使用。

  针对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的重要批示精神,未结合朝阳区档案馆工作深入学习研究,对“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责任使命未结合自身工作深化思想认识,研究落实举措问题。一是11月23日,重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完善了《朝阳区档案馆理论学习制度》,明确理论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三是12月5日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5人测试结果全部合格;四是通过预约服务、异地服务、错峰服务、24小时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查档需求。据统计,月平均接待查档群众20余人次,调阅档案50余件(卷),提供档案复印件100余件;查档室添置了花镜、急救箱、口罩、矿泉水等便民物资,在醒目处悬挂朝阳区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指南,给前来利用档案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满意的环境。

  2.关于落实“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记录好、留存好”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保管利用好红色档案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红色档案馆藏基本空白,征集刚起步问题。一是建立了以朝阳区档案馆馆长为组长的朝阳区档案馆红色档案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红色档案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检查和日常工作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在朝阳区数字档案综合管理平台中增设红色档案专题数据库,把有关朝阳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红色档案资源的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各类档案作为数据库建设的主要范围。

  针对朝阳区发展奋斗进程中重大工作档案征集不够及时主动,如对朝阳区“十四五”期间实施的“十大工程”相关档案资料没有主动沟通征集问题。一是11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深入学习,全面把握档案法的内容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切实发挥档案作用;二是主动对接朝阳区档案局,以区档案局名义下发通知,对2021年朝阳区“十四五”期间实施的“十大工程”档案进行征集。同时,在档案馆2022年度档案接收工作计划中,接收范围增加“十大工程”档案类别。

  针对建档规范不够,虽与建档单位有效畅通的沟通渠道,但部分单位档案资料提供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始终存在问题。一是馆主要领导已向区档案局说明了部分单位建档不规范情况,区档案局决定将立档单位档案资料提供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列入以后年度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同时,档案管理科对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1年度档案移交的立档单位名单已上报区档案局,由区档案局督促其及时完成档案移交任务,确保档案应收尽收。目前,2021年度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二是在2023年下发的《朝阳区档案馆2022年档案接收工作计划》中明确了接收范围、移交时间和档案质量,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安全。

  针对建档单位档案员更换过快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档案员业务不熟、填写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经与区档案局沟通,决定由区档案局下发通知,要求今后各立档单位若更换档案员需第一时间向档案局进行报备,并负责对本单位档案进行全面清点,形成《档案员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由档案局反馈《档案员交接清单》至区档案馆;二是由档案馆对新任档案员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并进行现场答疑,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同时,成立朝阳档案工作QQ群,各单位档案员可在群中进行提问,由档案馆工作人员提供线上答疑服务。

  针对2021年6月,对省档案局工作检查中指出的“《接收计划》制定不规范,未以正式文件印发”问题,当年8月下发的《接收计划》仍未以正式文件印发问题。一是根据新修订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规范性、完整性原则要求,重新修订了《朝阳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档案范围》,细化档案接收程序步骤;二是由区档案局以正式文件印发了《2022年档案接收工作计划》下发至全区各立档单位。

  3.关于落实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人民群众”要求有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资政成果少,落实“两个服务”有差距,近几年未向区委、区政府报送过档案信息参考问题。一是建立了《朝阳区档案馆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内容及信息报送原则;二是信息报送工作由档案馆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归口档案管理科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档案馆的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针对落实“利用档案为区委和政府决策服务,配合区委和区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要求有差距,除编研《档案工作规范》《档案馆利用实例》《档案全宗指南》等业务指导类书籍外,其他方面编纂出版少问题。一是1月3日,组织召开了档案编纂工作座谈会,通过座谈,勇担使命,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全馆干部职工做好新时代档案编纂工作能力水平;二是编辑出版印刷《朝阳区档案利用效果汇编》200本,赠送给全区各立档单位。

  针对档案公开做得不够,2019年以来,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通过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档案鉴定存量大,影响档案开放,最终完成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推进措施不够的问题。一是将已经鉴定完成的5775件公开档案目录在朝阳区档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开放,社会各界人士可凭借本人身份证、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在档案馆进行查阅复印;二是完成了教育局、住建局等10家单位的1992年以前共731卷档案的鉴定开放工作。

  针对档案宣传教育有差距,按照职责规定,区档案馆应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实际工作中公益讲座少,专题展览次数不多,邀请参观次数有限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区档案馆2023年档案宣传工作计划。围绕“6·9国际档案日”开展档案知识专题讲座、主题征文活动,档案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活动;二是在新馆内部装饰装修可研报告编制过程中,已将档案专题展厅(布展项目)作为重点融入其中。

  4.关于努力“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上需要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有关档案工作的重要事项深入研究不够,未落实好档案馆工作制度中要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的要求,如长春市2020年转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年转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等,都未上会研究部署问题。一是档案馆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细化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二是修订了《档案馆领导班子办公会会议制度》,明确会议议事范围、程序,规范会议工作原则、组织原则和议事决策。

  针对档案文化的历史意义和承载的社会价值、教育价值认识不深,建设的紧迫性不足,对省档案局2021年业务建设检查中指出的“未开发档案文化产品”问题持续解决的措施少问题。一是制作发放印有档案标识的环保袋、主题数据线、保温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档案文创产品。同时,组织文创产品免费发放活动;二是在2023年度工作计划中加入“开发档案文化产品”任务。

  针对文化朝阳、科技朝阳等优势和特色挖掘整理不够,特色档案文化产品不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谋划设计、内涵支撑、品牌打造等,存在推进力度不够大等问题。一是积极联系区委办、政府办、商务局、住建局等单位收集有关朝阳相关照片资料,制作主题创意书签,面向全社会免费发放,宣传档案文化;二是已报请区政府常务会通过了朝阳区档案馆装修工程及设备采购和布展项目立项,为加快推进新馆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5.关于档案安全管理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执行安全规定不严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后,档案馆需执行“十防”要求,但目前库房安全检查仍按照“八防”标准,而在2019年、2020年向市档案局提交的两份安全报告中却出现按照“十防”标准进行汇报的情况问题。一是12月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当面批评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现有的《档案库区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档案安全“十防”标准;三是12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为党管档 、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

  针对2021年的安全检查记录时间出现了“11月31日”的情况问题。一是12月2日,主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负责库房安全管理的人员在工作上要细致认真,不能再犯此类错误;二是库房安全检查记录严格按照“十防”标准执行,并做好档案安全检查记录的登记,定期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签字。

  针对2019年至2022年,在年度档案安全风险排查报告或安全工作报告中都提到“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档案安全工作通知,但调阅会议记录发现,没有相关内容记载问题。制定了《朝阳区档案馆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规范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参会人意见以及会议决议,会议记录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针对巡察实地踏查发现,库房没有安装门禁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朝阳区档案馆档案库房出入库登记制度》,要求档案管理科具体负责人做好档案库房出入库登记,遏制安全隐患发生;二是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已经将安装库房门禁系统列入新馆装修及设备采购计划中。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6.关于制度从严和工作从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2020年至2022年没有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一是11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同时,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科室以及个人工作实际,汇报履行 “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明确改进措施;二是制定档案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结合档案工作实际与岗位风险点,对廉政风险点清单内容进行自查完善。

  针对警示教育把关不严,如2019年和2020年两篇学习《忏悔录》心得体会高度一致,且较大篇幅的网络抄袭问题。一是组织全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二是建立《朝阳区档案馆警示教育制度》,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三是1月28日,组织全馆党员干部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洁底线。

  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严,如有干部在同一日既填写了休假单或病假单,又在考勤表上签到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完善了朝阳区档案馆《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由副馆长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和落实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馆进行公示;四是已将档案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成册,下发到各科室,督促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

  针对工作严谨性需要加强,《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接收档案卷数、电子档案件数等用“?”代替。2019年领导班子关于干部调整的会议记录显示,参会人数、推荐人得票数留空白问题。一是馆主要领导已与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通过查找在分管科室工作中的不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针对公众号2020年1月30日发布闭馆公告后,至今没有发布开馆公告问题。一是重新明确了朝阳区档案馆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流程,指定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内容更新;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进行深刻反思,自我检讨,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

  7.关于档案保密工作不周密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5月24日,区档案馆与吉林省敦平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保密协议书》,该公司国家秘密载体印证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1年5月2日,签署协议之日该公司资质已经过期问题。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其本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档案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档案外包服务;三是修改《朝阳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明确档案数字化外包要求,进一步确保档案实体及档案信息安全。

  针对与长春市平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保密协议书没有注明签订日期,承包方员工备案表没有相关公司印章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牵头,对近5年档案外包服务合同登记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保密协议书没有注明签订日期的进行了补签;二是已将员工备案表交由长春市平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并进行归档;三是制定了《朝阳区档案馆合同签订审核制度》,明晰合同签订要求。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费用报销单领取人、财务出纳、主要领导签字手续不全,如2021年6月记账凭证19号差旅费报销单缺少财务出纳签字。列支的明细科目不规范,如2019年6月记账凭证11号及记账凭证12号新购置扫描仪、打印机应列入设备购置,错列入维修(护)费。原始凭证缺件,如2020年3月记账凭证1至3号零余额账户收到用款额度时,无后附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为复印件,如2019年12月记账凭证14号电影票发票为复印件等问题。一是已要求财务人员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学习财务专业知识,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修订完善《档案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开支审批、报销审核等手续;三是对档案馆近5年以来的财务支出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2022年1月民主生活会、2020年11月组织生活会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一是12月28日,馆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准则》的重点和关键条目进行全面精细的解读;二是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

  针对2019年12月和2021年3月组织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实质内容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针对民主评议存在不足,2019年、2021年、2022年开展的民主评议中,没有评议全体党员问题。一是制定《档案馆民主评议制度》,明确了评议原则和工作程序,要求全体党员提高认识,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在今后民主评议中,明确由馆主要领导负责审核组织生活会全部相关材料,并严格做好登记归档。

  10.针对重大事项未上会讨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1月拟申请撤销中共长春市朝阳区档案馆党支部委员会,没有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上会酝酿讨论,直接向机关工委递交了请示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党员干部了解掌握《条例》的核心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支部书记对档案馆支部重大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指导。

  针对没有按照《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对2021年部门预算进行体研究问题。一是已完善《档案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及时上会研究;二是建立《档案馆领导班子定期通报制度》,在班子重大决策前,充分集体酝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坚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课频次不够,2020年一季度未上党课。“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如2019年组织生活会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2020年2月党员大会记录在2019年党员大会记录本上,且存在主持人、记录人、地点缺失问题。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到区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学习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今后支部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确保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准确。

  12.关于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严格和档案制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干部选任文书档案,由民主推荐工作组成员签字的只有1人;任免文件未标注试用期一年;主副卷未分别装订,未制作主副卷目录;任免文件标题表述不够严谨,文件中无免职人员问题。一是已要求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对干部选任文书档案业务知识进行深入学习;二是由当时未签字的工作组成员在民主推荐票上进行补签,将任免文件标注为试用期一年及免职人员。同时按照干部选任文书档案相关要求重新进行装订归档。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责任担当意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建设,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二)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民主议事、“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和党务、政务公开,坚持关口前移,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驻组工作,为全区档案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三)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坚持整改紧抓不放,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找根源,进一步夯实党建主体责任,坚定干部职工政治信念,确保认识上更加清醒、作风上更加过硬、工作上更加务实。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对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深挖思想根源,倒查制度漏洞,在整改中形成一套务实管用制度和标本兼治体系。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完善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逐步构建长效管控机制。积极探索整改成果转化机制,以实际行动和过硬作风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为加快幸福朝阳建设贡献档案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109284;邮政信箱: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子邮箱:1040440554@QQ.COM。

 

  

  长春市朝阳区档案馆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