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3]553号)要求,按照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朝阳区财政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促进检查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现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9月末结束。
二、检查单位名称
1、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
2、长春市朝阳区妇女联合会
3、长春市第三十八中学(长春现代商务职业技术学校)
4、长春市朝阳区艳春小学
5、长春市朝阳区少年宫
6、吉林省朝阳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检查目的、内容和重点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依法对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检查组人员在检查期间遵守工作纪律和执行廉政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联系方式:
监督组电话:85109069
特此公示。
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