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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朝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31 10:50 来源:朝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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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3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坚决落实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2023年10月12日,制定的36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36项;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未完成整改1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问题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1)学习型机关建设有短板,存在学习流于形式的现象,在编在岗6人,仅有4人提供了学习笔记,且学习次数较少,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个人学习内容与机关工委年度计划不符,学习质量不高。个别党员2020年度只进行了2次个人学习,学习自觉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①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8月24日集中学习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和《左毅同志在朝阳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市委改进工作作风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理论学习;②紧跟上级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学习研讨交流。制定《2023年度区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每周三机关理论学习日制度,将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学习研讨内容,明确党建指导员负责检查、收集、归档相关学习资料及学习笔记等工作。自整改开始后,已开展8次集中理论学习,1次交流研讨,2次检查党员学习笔记;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疆工作强调两个“到位”》《习近平在黑龙江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党建工作考核监督制度执行不佳,没有按照2021年工作计划,对区直机关各部门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月自评、月抽查、季调度、季通报、年总评、年排序”,年度任务部署推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调整考核机制,重新调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监督方式,充分运用新时代BTX平台,不定期从后台对各单位党组织完成党建任务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4日,运用BTX后台抽查18个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对点通报,并要求月底前完成整改。
  进度判定:已完成。
  针对:(3)党建调研有短板,深入基层支部不够,没有制定调研计划,调研开展较少,2020、2021年均只调研1次问题。
  整改情况:起草《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直机关工委党建调研工作的方案》,2023年8月8日以来,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董云洁及工委班子成员何洪达3次深入区直机关各部门,就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机关党建品牌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推动各单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指导帮助力度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4)根据机关党组织特点进行个性化指导不够,部分单位支部委员工作调离后,仅通过月安排提示补选工作,没有对相关单位进行具体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摸底调查。2023年8月21日,下发《关于做好机关部分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委员选举工作的通知》,对支部委员不健全的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一了解具体情况,督促指导完成支委改选、补选工作,目前9家党组织已完成补选改选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针对:(5)专题培训开展较少,2021、2022年均只组织了一次党务专题培训,实际效果欠佳问题。
  整改情况:举办专题培训班。结合主题教育,拟于2023年10月13日在区直机关举办“业务大讲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暨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2023年10月19日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重要讲话解读”,进一步提升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统筹谋划机关党建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6)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品牌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2022年度计划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品牌打造”工作贯彻落实浮在表面,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以文件落实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创建方案。印发《开展机关党建“一单位一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各部门党组织在品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品牌建设出成效;②持续跟踪调度。2023年8月底,全面梳理机关党建品牌申报情况,对党建品牌申报资料不全的18家区直部门下发督导单,进行一对一督办。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7)重要节点廉洁提醒不够,2020、2021、2022年均存在未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区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相关通知内容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面提高重视。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提高工委全体人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历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之中;②压实工作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确保在重要节点进行廉洁提醒,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区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相关通知内容,大力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视程度,防止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进度判定:已完成。
  针对:(8)责任传导不到位,对重点岗位、重点人提醒不够经常,对部分新任职的科级干部没有开展任职前廉政谈话。2021年、2022年谈心谈话实际人数少于安排人数,谈话人、被谈话人与安排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面提高重视。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提高工委全体人员对谈心谈话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历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之中;②加强谈心谈话。认真履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责任传导到位,对重点岗位、重点人进行经常性提醒,对新任职的科级干部开展任职前廉政谈话。
  进度判定:已完成。
  针对:(9)在机关党建“强责提质创标”行动中,45个部门(单位)仅打造了8个载体品牌,党建品牌创建参与率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8月底,全面梳理机关党建品牌申报情况,要求区直机关45个党组织全部参与党建品牌创建;②对党建品牌申报资料不全的18家区直部门下发督导单,进行一对一督办;③开展品牌建设中期考核评估,要求各单位党组织提交品牌创建工作半年总结和阶段性成果报告,区直机关党工委将评估考核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各单位党组织。
  进度判定:已完成。
  6.关于“严新细实”的工作作风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10)工作不够细致,纪检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达标创建自评量化表》等部分相关文件未填写记录人信息、回收的文件出现未盖章情况。调度推进不及时,2022年调度“急难愁盼”问题清单和“微心愿”清单仅1次,对统计表中部分单位、部门存在的“未完成”或“未兑现”情况,没有进行后续跟踪统计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8月24日集中学习了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和《左毅同志在朝阳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市委改进工作作风要求,落实“严新细实”的工作作风;②对2022年度“急难愁盼”问题清单和“微心愿”统计表、《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达标创建自评量化表》中部分单位存在的“未完成”或“未兑现”情况,2023年8月底前逐一进行跟踪统计,目前已全部签字盖章。
  进度判定:已完成。
  针对:(11)文件落实不到位,没有按照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要求,在《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述职述责报告》中体现“五化赋能”工作落实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8月16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对“五化赋能”具体要求进行重新部署;②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将“五化赋能”工作落实情况在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述职述责报告中汇报。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方面
  7.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12)支部党员大会决策程序不够规范,2021年12月15日支部党员大会推荐吉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时,支部书记率先表态发言;②2020年10月支委会议题研究讨论不充分,支委委员没有逐个表态发言;③2021年党工委会讨论研究党员转正时,成员意见发表不够充分具体,部分会议记录中仅用“其他人:同意。”代替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8月21日召开工委会议认真学习《区直机关工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端正态度,统一思想;②立行立改,即日起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充分酝酿讨论,在其他成员发表意见后,书记再末位表态发言,并接受监督。
  进度判定:已完成。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整改情况
  针对:(13)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语句雷同,组织生活会讲表象问题多,剖析党性问题少,查摆问题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①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②以主题教育为契机,高质量召开工委领导班子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个人剖析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召开,杜绝出现语句雷同情况;③组织生活会会前党员个人批评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后方可召开,防止出现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情况。
  进度判定:未完成。
  9.关于党建活动载体不够丰富整改情况
  针对:(14)组织党员学习活动较为单一。传统式理论学习、宣讲较多,缺少研讨式、互动式学习,党课、主题党日缺少互动交流问题。
  整改情况:①创新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支部党员交流研讨等活动,在自学基础上,每季度至少交流研讨一次,不断丰富支部活动形式。2023年9月19日下午,开展支部研讨会,组织党员根据主题教育学习体会,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进度判定:已完成。
  针对:(15)部分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的学习内容和图片有雷同,存在只注重走过场,留痕迹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底前对2023年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再次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1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部基础工作较薄弱,2021年12月支部大会有两项议题,但记录的两项议题内容字体不同,第二项议题表态人与参会人不一致;②会议记录书写不严格,2021年部分会议记录参加人不具体,只有“工委班子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工委全体成员”等字样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在区直机关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截止目前,已开展主题党日2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1次;②详实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按照《三会一课工作手册》要求规范填写,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专人专本开展记录、留存等工作,正确引导会议记录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避免出现记录缺漏的情况;③将“工委班子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工委全体成员”等字样的记录重新逐一进行补全,规范记录。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区直机关党工委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和“常”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204315297;电子邮箱:cyqzjgdgw@163.com。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