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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31 14:34 来源: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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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同步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巡察。8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区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带头抓巡察整改工作,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对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度剖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层层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将整改目标、整改要求及时、准确传达至每一位党员干部,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截至2023年11月10日,制定的85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85项;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其中常规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巡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项、挽回经济损失0万元;其中常规巡察完善制度1项、挽回经济损失0万元;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巡察挽回经济损失0万元。问责0人。

  二、常规巡察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习形式单一,缺少交流研讨问题。一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利用集中学习日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学习制度与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进行交流研讨,提高学习效果。坚持抓好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务求实效的学习观,从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出发,从加强全局工作谋划出发,确保了学习实效。

  针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厚问题。一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利用机关走廊留白处,打造党建阵地,动态宣传最新思想;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总支重要议事议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学习重中之重。

  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学习不够主动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等纳入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助企引才、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专题研讨,找准工作方向和落实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进一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针对密切关注新形势新情况、及时跟进学不够问题。紧跟新形势新情况,及时更新、跟进学习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学习内容,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党员集中学习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

  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利用周三理论学习日、“三会一课”、专题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笔记。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局务会议事规则落实不严谨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局班子会议;二是班子会议由班子成员参加,主要讨论班子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当前形势,制定工作计划,审议决定,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进班子工作的发展;三是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加,主要讨论党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当前形势,制定工作计划,审议决定,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进党组工作的发展。

  针对指导基层组织发挥作用有欠缺,对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的选配、培训、全程管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已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对全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动态监督;二是召开了全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工作会议,同时举办了金牌调解组织授牌仪式,以会代训对全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工作进行动员、指导,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三是组织了全区调解工作人员参观金牌调解组织。

  针对劳动监察大队对农民工动态情况掌握不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一是强化排查,定期对辖区内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通过对辖区内用工企业及建设项目,合理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及监察协理员,确定监察协理员工作任务,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监察协理员除对网格内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及采集企业基本信息外,还要负责企业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用工管理等工作;三是依法打击拒付农民工资的犯罪行为,对存在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欠薪者的刑事责任;四是做好应急处突工作,落实好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妥善解决拖欠问题。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实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专题议党制度落实不严格、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专题议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不够问题。一是开展“强党建 转作风 树新风”主题党日活动,邀请长春理工大学“校地合作·廉动朝阳”纪法教育活动宣讲团团长,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为主题讲授廉政党课;二是开展“学习英模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主题党日观影活动;三是开展“中秋”“国庆”双节集体廉政谈话;四是不断扩展廉政教育范围,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2022年度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岗前培训课程中;五是走进长春南大营旧址陈列馆,开展“追寻红色记忆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六是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迷失二》《代价》《不能忘记的历史》《警醒2023》警示教育片;七是组织学习《忏悔录》《吉林省党史中的作风纪律故事》等书籍;八是在人社局办公室走廊建立了一处廉政教育宣传展示板。

  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重视问题。落实《朝阳区作风监督问责制度实务手册》,对照三定方案监督职责定位,结合业务开展监督职责落实,依据工作考核监督作为担当,分管领导经常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

  6.关于派驻工作精力投入不均衡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不经常问题。一是加强对综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主动开展约谈,深度了解综合监督部门的情况。

  7.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覆盖面不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覆盖面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实际问题。一是全面排查了廉政风险点,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结合实际完善了防范措施;二是加强了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严明纪律;三是由办公室和食堂负责人共同负责采买,互相监督,规范采购行为。

  8.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公章管理人员未履行好登记和把关职责问题。一是加强公章管理,完善并严格落实人社局公章使用制度;二是完善公章使用登记流程,将区人社局印章使用登记表更改为:序号、使用部门、文件(材料)名称、份数、经办人、责任科室负责人、签批领导。使用公章时,严格做好登记工作。

  针对心得体会网上下载,应付交差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二是认真落实学习制度与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交流研讨,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提高学习效果。

  针对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制度建立把关不严问题。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内控手册修订工作小组,对任务进行详细谋划、统筹推进,推动内控手册修订工作落实。内控手册中所有事项的增减和修改均需科室研究提报,各分管领导把关,并经人社局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汇总。

  9.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廉洁文化建设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开展“强党建 转作风 树新风”主题党日活动,邀请长春理工大学“校地合作·廉动朝阳”纪法教育活动宣讲团团长,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为主题讲授廉政党课;二是开展“学习英模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主题党日观影活动;三是开展“中秋”“国庆”双节集体廉政谈话;四是不断扩展廉政教育范围,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2022年度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岗前培训课程中;五是走进长春南大营旧址陈列馆,开展“追寻红色记忆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六是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迷失二》《代价》《不能忘记的历史》《警醒2023》警示教育片;七是组织学习《忏悔录》《吉林省党史中的作风纪律故事》等书籍;八是在人社局办公室走廊建立了一处廉政教育宣传展示板。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以现金形式发放未休假补贴、考务费等问题。一是2020-2022年支付老兵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各街道,2023年6月已改为以转账形式拨款到各街道;二是严格按规定范围支付现金,杜绝现金发放津贴补贴、考务费等,超过现金结算标准的一律按规定进行转账支付;三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应财务文件规定,增强了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针对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问题。一是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需要利用健康打卡系统进行健康评测,由于该系统为小程序,无法登记固定资产;二是2022年购买硬盘已入账,今后工作中注意将票据及时返回,按规定及时入账;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登记制度等相关财务规定2次,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党建议题研究不深入问题。扛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聚焦落实抓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针对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党总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二是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三是各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1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一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人社工作,积极探索“党建+业务”工作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人社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贯穿始终,营造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开展党建引领人社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本领,拉进干群关系。

  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现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搞形式、走过场,提出明确意见,及时给与正确指导。

  13.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3个党支部均未设纪检委员也未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2021年3月至9月由于干部调整第一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未及时补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分别补选纪检委员,第三党支部由于党员人数少,指定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

  针对党组织补选程序落实不严谨问题。一是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规定,严明换届选举纪律,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对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增强工作力量。

  14.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制作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干部选人文书档案制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档案进行装订,并要求负责人员对于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认识,确保下一步工作能够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针对执行职级晋升程序不够严格问题。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新条例及《长春市朝阳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谈话推荐考察干部的谈话记录,并补齐谈话推荐谈话人信息。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5.关于落实成果运用情况

  针对整改成效运用不突出,长效机制坚持不够问题。一是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时提出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扬务实作风,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做好整改工作的执行力、战斗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三、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巡察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聚焦学习贯彻情况

  针对学习贯彻关于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确保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有关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针对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不够,举措分工不够明确问题。按照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围绕《2023年朝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制定了《朝阳区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量化目标任务,主动认领承担任务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优化市场环境方面

  2.聚焦建设市场发展环境情况

  针对对惠企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方式单一问题。一是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我局惠企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对已掌握的惠企政策通过政策解读会进行宣讲,让企业及时掌握惠企政策;二是通过长春朝阳人社、QQ群、微信群转发惠企政策信息;三是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海报、宣传单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四是走进大学,为大学生开展普法宣传讲座,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针对开展创业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效果不显著,后期提供跟踪服务不到位问题。坚持就业导向,将学员后期服务、学员就业创业情况纳入定点机构认定考和学员补贴申请考核内容,对定点机构和定点工种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培训质效。

  针对对民办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方式单一问题。通过电话沟通、视频监控、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将省、市、区有关政策下发给各培训机构,指导各培训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针对基层调解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立、接待登记、卷宗档案等工作情况;二是日常对基层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以案释法对调解员线上交流指导,建立即时交流机制。

  3.聚焦建设市场创新环境情况

  针对人才港湾计划需进一步推进,人才创新活力激发力度有待加强问题。一是落实人才政策,为全区940名各类人才发放区级配套人才奖励资金1070余万元;开展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初审工作,2023年共计审核2854人,初审通过1580人;常态化开展高层次人才分类定级工作,初审办结139人,其中84人通过省人社厅评定确定相应人才等级:B类人才3人,C类人才4人,D类人才35人,E类人才42人。二是组织开展长春市中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计划项目、2023年度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安置、2023年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受理、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补贴申报、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 配套奖励申报、2023年度“人才回归回乡创业奖励项目”申报、2023年度新入站 (基地)硕博生活补助项目申报等相关人才工作,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细心指导辖区企事业人才准备申报材料,做到了应知尽知、应报尽报;组织开展各类人才政策宣传活动25次。三是组织由人才招聘需求的企业参加21场次公益性招聘活动,同时在现场开展直播带岗活动,直播观看达10万余人次,全年累计实现3762名高校毕业生留朝阳就业。

  (三)关于优化政务环境方面

  4.聚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

  针对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够,服务意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对辖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通过开展座谈会的形式,对企业面临的用工管理方面法律风险进行剖析,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开展企业用工援助活动,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助企惠企工作部署,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有需求的用工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用工指导服务;三是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以“现场招聘+线上直播带岗”的模式,举行多场招聘活动。

  5.聚焦政务服务效率情况

  针对审批流程不规范,未做到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问题。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延续、变更、注销业务在“全流程一体化”审批系统中按照规范流程全程网办,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四)关于优化法治环境方面

  6.聚焦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针对执法程序有待规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强化监察工作理念,从加强事前监督和预防的思路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和违法行为,分类指导、分别处理,促进完善监察机构自身管理,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监察管理新体制、新形式,就近从快处理纠纷矛盾,减轻职工群众诉累,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等环节的流程管理规范性,实现“事前有规范、事后有问责”;三是健全管理,实现规范发展,建立内部片区管辖、执法岗位正常轮换制度,按照行政管理和监察网络化管理要求,监察机构内部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四、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局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局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局党组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全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局党组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全局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朝阳人社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区人社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109092;邮编:130012;电子邮箱:1253534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