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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2-01 09:41 来源: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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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朝阳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朝阳区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组审核。集中整改期内,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向区委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集中整改期后,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月30日,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未完成整改4个,其中常规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未完成整改3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巡察反馈的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1个。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常规巡察方面问题
  1.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住建局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跟进不够问题:现已开发一套新的保障房管理系统,添加相关功能,可从2023年起导出全部保障性住房历史入住信息表,同时调整保障人员低保等身份变化后,其房源性质自动随身份变化而同步变更,目前系统已投入使用,加强了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针对对真实居住情况排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了保障性住房违规信息台账。工作日通过窗口和受理举报电话的方式登记居民投诉的保障性住房转租转借或长期空置的信息,收到投诉后派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核实。二是建立了定期核查机制。委托区民政部门和市房管局,每年进行一次保障性住房住户低保、人口、收入和房产的信息比对,收到反馈结果后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和去世人员的房屋及时登记,上门张贴违规通知单。三是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每季度一次派工作人员到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随机走访抽查,留好检查记录,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以上方式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取消其保障资格,限期30日内腾退房屋,纳入长春市住房保障系统黑名单,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截至2023年9月共核查出18户去世在保人员,均已上门张贴保障性住房清退通知书,通知家属主动退房。完善了定期核查和常态化检查制度,做到及时排查是否由保障人员真实居住。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3)针对租金收缴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一是扩大收费时限。由原来每年10-12月收取当年房费改为1-12月全年收费,方便居民自由选择时间随时缴费。二是加大宣传。针对部分居民不了解租金收缴政策的问题,制作宣传单,每年6月份在保障房小区张贴租金收缴政策宣传单,宣传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限等。同时也开放了咨询电话,解答居民缴费相关问题。三是建立欠费信息台账及时催缴。已开发一套保障性住房收费管理系统,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可随时形成并导出欠费信息台账。已于2023年9月份左右统计出所有欠费人员信息,联合办事处进行了电话催缴,催缴后仍欠费的于九月末上门张贴书面通知。四是对拖欠房费超过6个月以上的住户,上门张贴书面通知,取消其保障资格,限期30日内退出房屋,责令其按市场价补交房租,逾期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完善了租金收缴制度,扩大了收费时限,加大租金收缴政策宣传,提高了租金收缴催缴效率。整改以来收缴拖欠2021年租金的住户114户,18.2万元,收缴拖欠2022年租金的住户254户,40.5万元。共计收缴拖欠租金的住户368户,挽回经济损失58.7万元。
  (4)针对市政道路维修不及时问题:此前我局道路巡视人员为每区域2人,近期受雨雪天气影响,加强道路巡查巡视力度,现增派6名巡查巡视人员,增加巡查巡视车辆4辆,及时掌握道路问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市民的投诉电话,要求维护单位及时对现场问题进行处理,做到安全出行,减少社会舆论。现已完成整改,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5)针对市政设施基础信息不足问题:为实现精细化管理结合现有道路单元划分,对城镇道路静态数据进行收集,开展一路一档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对辖区213条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人行护栏长度高度,检查井数量进行统计。现已完成白山胡同、东朝阳路、东中华路等145条路的归档工作。普查工作为期一年,拟于2024年5月完成全部道路普查建档工作。
  (6)针对对街道所负责道路和市政设施维修养护效果日常跟踪监督不够,盲点、漏点掌握不足问题:现已加大对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道路维护养护的监管力度,确保巷道维护质量,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以月为单位,要求各街道每月30号上报道路维护进展,将街道办事处道路维护状况纳入年底考核,对比各街道每月巷道维护情况,作为年底给各街道评分依据,要求各街道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市道路养护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实行统一维护。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7)针对危房排险避险做得不到位问题:朝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房屋安全科接到相关文件通知高度重视,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和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职能落实单位布置,当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于2023年8月14日和2023年9月6日两次向该房屋属地管辖单位湖西街道办事处发出《危险房屋管理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落实危房管理责任,将问题危房人员全部迁出,设立警示标识和警示围挡,封闭危房门窗,切断危房供水供电,加强对危险房屋巡查值守,严防居民回流。在整改期间,朝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不定期到现场检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危险房屋管理工作特殊性,属地街道办事处为解决居民争议问题,经与回流居民充分沟通后,最终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了居民迁出工作。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8)针对保障居民燃气安全方面协助企业意识不足问题:一是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燃气专家深入街道社区,协助11街镇52个社区开展对辖区内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给供气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协助用户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同属地督促全部整改,并联合属地街道、社区逐步形成常态化管理体系模式;二是组织燃气专家为11个街镇、基层排查员、15个行管部门和燃气企业排查员等500余人开展2次的线上安检技能培训;同时在南湖、清和街道现场开展2次安全检查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会,对社区干事、网格长现场讲解隐患排查要点,增强直观认识,提升检查能力,为入户精准排查整改夯实基础,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属地与企业之间联系纽带,组织面对面对接,燃气企业反馈到访不遇清单,由街道社区协助提前预约确认,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督促燃气企业提前制定改造计划,提前与街道社区对接,方便社区人员与居民预约,使改造顺利推进,目前协助燃气企业完成“灶管阀”改造用户180185户,协调街道完成居民液化石油气“阀管”升级改造1041户;四是印发宣传单26万份,组织属地和企业入户宣传并张贴在每个单元楼层,实现宣传全覆盖;组织基层加大对管道燃气安全性、经济方面具备的优势和当前改造优惠政策的宣传,营造全社区的改造氛围。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9)针对停工状态的建筑工地安全督导检查较少问题:一是已于6月中旬开始挂图作战,对辖区内新建、复工、停工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加大停工项目检查频次,每日每组检查后将抽查检查记录登记在册,形成完整检查台账;二是已于5月17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展朝阳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朝阳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朝阳区建筑施工安全源头治理百日攻坚等行动,开展源头治理,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相结合,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亡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10)针对主管行业领域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上存在不会用、不敢用、不善用问题:一是主动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法规,将领域内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引导提升,完善制度标准,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定期开展自我评估。二是积极参加市局组织执法普法培训会,到市区司法局、市建筑市场执法支队学习执法流程,邀请上级部门执法部门到我区来现场指导,开展“以案释法”,集中学习加强示范指导,定期组织经验总结交流,做到举一反三,取长补短,在燃气安全源头治理百日攻坚期间,查处四家违规送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累计处罚25万元;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定运用能力等技能,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11)针对政策跟进不能满足企业需求问题:2023年5月长春市春季房交会已完美落幕,期间我区发放的消费券全部发放,全部款项已于2023年7月与银联对接并拨付完成。同时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走访域内开发企业15次,了解企业运转情况,宣传长11条等相关政策。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12)针对帮助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性不高问题:一是已建立朝阳区物业企业管理工作微信联系群,随时在群内回复企业提出的临时性问题,同时在极端天气来临时,在微信群内及时通知各物业企业要提前做好小区相关防护工作,给企业留出准备时间;二是已制定2023年走访物业服务企业的计划,同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问题建立台账,比如有的企业提出不了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具体是如何实施的困惑等,我局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或疑惑。今后工作中,将指导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并且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作为常态化工作。
  (13)针对强清工作没有走相关法律程序,存在违法风险的问题:一是每年建立待清退住户台账。委托区民政部门和市房管局,每年进行一次保障性住房住户低保、人口、收入和房产的信息比对,对死亡、房产及收入超标和经催缴后仍长期欠费的住户建立清退人员台账,注明违规原因,存好信息核对报告等证据。二是依法依规清退。按照《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办法》(长府发〔2013〕12号)规定,对需清退的住户首先上门张贴书面通知,留存通知照片,限期30日内退出房屋或补交租金,如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提出申述,受理申述后30日给出复查结果。逾期未申述、退房或补交租金的进行登报公示,纳入清退名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通过此问题的整改完善了强制清退制度。对于应退出保障性住房而拒不退出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退。
  (14)针对拖欠租金的情况直接开门进入问题:建立欠费信息台账,联合办事处进行联合催缴。对欠费人员联合办事处进行电话催缴,留存电话催缴记录。对拖欠房费超过6个月以上仍不补交的住户,上门张贴书面通知,取消其保障资格,限期30日内退出房屋,责令其按市场价补交房租,逾期拒不执行的进行登报公示,纳入清退名单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通过此问题的整改完善了强制清退制度。对于长期欠费人员,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退。
  2.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
  (15)针对落实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距离群众期盼存在差距问题:因该项目开发企业不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导致居民无法办理产权,经长春市未登记房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长春市信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及信访协调会,研究决定由我局代为办理该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会议纪要印发后,我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并派专人负责推进办理,于2023年5月完成了该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目前该处居民产权正在陆续办理中。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16)针对供热水平距离居民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对负责该小区供热的企业长春国信工程供热公司、长春区域暖房有限责任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热企对此区域供热管网、设备设施进行了整改,共计清洗换热器8台,更换二次网供热管线20米,更换阀门12个;二是实地走访长影世纪村、亿隆富贵名苑2个小区的老旧管网维修更换施工现场,跟踪调查施工进度,督促2家供热企业8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改造;三是督促供热企业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其中走访长影世纪村163户,亿隆富贵名苑走访173户。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17)针对低收入群体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多跑路”问题:计划在保障房小区附近的富锋清华园社区设立便民收费网点,就近开展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方便住户在家门口缴费,目前正与街道和社区沟通。拟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18)针对保障性住房维修不善问题:一是建立保障性住房维修台账。开通报修电话,全天受理报修登记,居民也可至缴费窗口进行登记,截止目前共登记666套需维修房屋,还剩257套未维修,257套维修工程前期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财政预审流程,预计2023年底将开展招标。根据居民报修情况汇总,维修台账主要按维修类别分为大白、窗户密封、卫生间防水、和其他原因漏水四部分登记,根据需要维修的缓急程度区分维修批次,优先维修室内卫生间防水、漏水等影响居住的事项。二是积极推进维修工程。经上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将2020年以来的保障性住房租金用于保障性住房的维修,解决维修资金问题,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别开展两次维修工程,共维修房屋409套,均为居民反映强烈的室内窗户密封,卫生间防水和漏水问题。经过两年维修,室内维修投诉逐年减少,在后续维修中,除室内维修外,在开展室内维修的同时,根据每栋楼报修人数多少,逐年按栋维修楼体顶层防水和楼体外层保温防水。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通过此问题的整改完善了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制度,逐年维修保障性住房,切实改善了保障性住房居民居住环境。
  (19)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提前申请用车计划。二是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到收发室填写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报告单(标注出车和收车时间、出车事由、目的地),审批人签字确认。三是各种车辆在不经过主管领导同意或科长指派的情况下擅自出车,一切后果驾驶员自行承担。四是驾驶员在完成当天工作任务后,将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内或车库内。收车后,在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报告单中,填写收车时间。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毕,通过此项问题整改完善了园林管理中心《公车使用制度》,从完成工作任务方面,起到了监督和考核作用,从根本上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
  (20)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①针对园林管理中心问题,一是明确请病假的职工须填写“园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并同时上交病情诊断书。二是如遇到突发疾病情况时,要求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单位,事后补交请假审批表。三是重申要求病假职工在病愈后需提交:病假审批表、诊断书、签到簿和报工单等四项材料,作为日后监督考核的佐证依据。四是依照《考勤制度》由负责考核工作的主管领导牵头,每半年定期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审核相关材料,作为绩效考核手段列入《考勤制度》。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通过此项问题整改,完善了《考勤制度》,此项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从根本上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②针对住保中心问题,住保中心通过明确请假制度的要求和流程,加强对请假信息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对销假情况的核实与追踪,加强作风建设。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21)针对企业审批“多头跑”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经住建局工作部署,已于2023年6月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办理权限移交至区民生服务中心,简化办理流程,避免企业“多头跑”现象。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22)针对燃气、供热等企业的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复杂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加大与企业之间沟通力度,指导办理人员准备相关材料。燃气企业提出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后,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为企业办理经营许可。承诺跑一次即可完成办理;二是细化审批流程,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证书,企业只需与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接一次即可。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23)针对关注供热质量少问题: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的供热期内提高对供热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供热投诉多、反应声音大的小区,督促跟进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安排入户调研等。拟于2024年4月15日完成整改。
  (24)针对深入群众基层少问题:加强派驻监督作用,到基层进行工作走访调研。在集中整改期内一是到供热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二是走访商户进行了安全生产与营商环境方面调研。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25)针对存在超预算支出问题:一是对于2020年办公费预算数为11.50万元,决算数为31.572463万元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因财务工作具有时效性2020年已决算完成且当年用于外借人员配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支出,现对临时外借人员的伙食费及办公费用列入财务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二是对于原始凭证不完整、不合规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于此项问题现已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因我单位工作量较大原始凭证较多现已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做到多层审核,多人审核。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制度运行,促进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以《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法律法规为准则,加大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的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6)针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对于2021年10月第20号记账凭证附件中,公出审批单只填写日期,无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于此项问题现已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巡察组意见认真执行,现已对财务报销单严格规范审核,报销单签字不全不予报销。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流程,综合科室职责,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科室人员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科室工作人员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7)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对于2021年4月第46号、10月第14号、15号记账凭证附件中,合同中甲方(住建局)没有签订甲方代表姓名及签订时间,只做盖公章处理等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于此项问题现已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巡察组意见认真执行,现已对记账凭证附件中,合同签订的完整性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及巡察组意见进行检查,对合同中手续不全的情况及时找到报销人进行补充,做到手续不全不予报销。强化财务管理职责,全面排查,加强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巡察方面问题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区住建局攻坚行动完成不力问题:对许可审批过程中材料齐全的企业和用户,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均一次性告知到位,随时与企业保持沟通协调。将审批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改为3个工作日,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办事时限,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2.关于优化政务环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针对区住建局政策跟进不能满足企业需求问题:2023年5月长春市春季房交会已完美落幕,期间我区发放的消费券全部发放,全部款项已于2023年7月与银联对接并拨付完成。同时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走访域内开发企业15次,了解企业运转情况,宣传长11条等相关政策。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3)针对区住建局企业办事流程复杂问题:一是经住建局工作部署,已于2023年6月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办理权限移交至区民生服务中心,简化办理流程,避免企业“多头跑”现象。二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加大与企业之间沟通力度,指导办理人员准备相关材料,燃气企业提出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后,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为企业办理经营许可,承诺跑一次即可完成办理。三是细化审批流程,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证书,企业只需与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接一次即可。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4)针对区住建局群众办事“多跑腿”问题:计划在保障房小区附近的富锋清华园社区设立便民收费网点,就近开展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方便住户在家门口缴费,目前正与街道和社区沟通。拟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对于常规巡察中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巡察中未完成整改的1个问题已在如上整改情况中说明了原因、存在问题,并作出了下步打算,朝阳区住建局党组将持续跟进后续整改进展,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如实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109181;邮编:130012。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