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月31日,区委机动巡察组对乐山镇党委开展了十三届区委医药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机动巡察。3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乐山镇党委坚决落实巡察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检查根源所在,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梳理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逐个问题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全面巩固巡察取得的政治成果。
截至2024年9月16日,制定的57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57项;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3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乡村振兴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方面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党委会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次,4次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一是规范会议记录,成立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每次召开会议时从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文原著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中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乐山镇没有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召开专题会议,没有具体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计划问题。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以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按照计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
针对政务公开不及时。2023年乐山镇政务公开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成员名单在朝阳区政府网站上未随人事变动及时更新问题。一是制定《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二是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
(二)关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推进方面。
1.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防返贫监测力度还需加强。在巡察中发现,乐山镇没有研究部署相关工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表内容多处未填写,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不细,未建立“三防三有”帮扶机制问题。一是制定乐山镇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二是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工作会议3次,培训相关知识,提升各村防返贫监测员业务能力。三是下乡检查防止返贫监测工作3次,督促村防返贫监测员整改相关问题。
针对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认识不足。乐山镇党委对上级指导精神落实不到位,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具体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基础材料无具体检查记录,对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缺少整体认识,仅局限于工作本身,缺少对全镇发展的长远规划问题。一是开展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排查工作。二是与区农业局了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部署相关工作。三是制定乐山镇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2.关于粮食生产保障制度不够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粮食安全工作研究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不够,领导班子没有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研究,政策宣传引导不够,粮食安全紧迫感不够强,缺少相关会议记录、相关方案及工作资料问题。一是在党委会上加入学习粮食安全的议题。二是制定乐山镇2024年粮食安全工作方案,了解宣传粮食安全相关政策。三是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粮食安全和光盘行动等政策。
3.关于黑土地保护工作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乐山镇党委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对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年仅进行过两次黑臭水体排查。国家秸秆禁烧管理系统在日常监管中,出现杨木村一周内多次红外告警的情况问题。一是党委会上加入黑土地保护议题。二是制定乐山镇2024年黑土地保护工作方案、乐山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黑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田长巡查工作。
针对河长制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制定了河长考核及考评制度,但是在实际落实中依然存在基层河长未巡河情况问题。一是督促基层河长及时巡河,建立河长巡河管理制度,对未巡河河长提醒巡河。二是对巡查员巡河实施打卡制度,每月进行考核,把巡河落到实处。三是全面排查河湖岸线,确保无侵占河道现象,无采砂问题。
4.关于乡村产业发展不够均衡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农业农村优势特色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长期以来缺少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用地空间的管控有限,用地功能不明确,进而导致农业产业招商引资项目难落地。农作物品牌较少,小农户、散户、种植户销售方式单一。仅能通过小范围销售、现地售卖的方式出售农产品,极大限制了产品的销量。“电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业”发展水平不足问题。一是制定乐山镇空间产业规划,深入调研自然与人文资源,合理布局农业、加工及旅游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整体发展指导。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朝阳乐山,宣传乐山镇百年大集品牌,通过图文、互动活动等吸引关注。三是朝阳乐山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上发布村书记带货视频。
5.关于乡村建设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生态环境问题自我查摆存在盲点。在避免生态资源受损、生态领域常态化问题存在遗留隐患,乐山镇兴中村存在1万立方米左右的医疗垃圾;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小火点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制定乐山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利用吉林省秸秆禁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不间断监控,督促各村秸秆禁烧工作。
针对交通基础建设存在短板。少数农田的田间路没有修理,已经维修完毕的道路部分存在路面破损、路肩被农机压坏问题,有待进一步维修问题。一是组织人员全面排查各村田间路情况,要求村委会认真上报需维修道路信息,安排机关干部实地核实确定维修位置。二是整理上报申请开展田间路维修工程材料,后用村集体经济修复破损田间路。三是对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维修的道路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破损,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督促其尽快进行维修,确保道路完好,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和出行。
(三)关于乡村振兴中作风和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政府采购不合规。一是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支付律师代理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采购信息未及时公开。支付森林消防车车险未在云平台采购问题。一是已对业务人员开展加强政府采购要求的学习培训。二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对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开。
针对原始凭证不合规。存在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现象问题。一是已对出纳、会计人员开展加强出纳、会计能力的相关培训。二是并充分规范本单位的原始凭证。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工程类项目费用化现象问题。一是已按财务制度规定对账务进行修正。二是明确相关责任人,并规范管理应计未计的固定资产工程类项目费用。
针对内控管理不到位。存在支付审核控制不到位、合同签订无风险意识、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履约服务人不符现象问题。一是已按单位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内控制度,对内控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二是保证合同签订执行办公室、财政、业务科室多方审核备案。
针对未按规定支付金额。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金额支付、大额现金支付、未通过公务卡结算现象问题。一是已为本单位同事办理新办、补办公务卡。二是要求单位职工规范使用公务卡,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卡结算。
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乐山镇人民政府其他应收款往来清理不及时问题。一是已解决往来款挂账情况,对往来应收款及时进行清理。二是重新梳理其他应收款,做到应收尽收,对符合核销要求的及时进行核销。
针对超预算支出。乐山镇2021年度,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020年度,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超预算支出问题。一是已按上级部门要求加强本单位的预算管理。二是规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超预算支出。
针对非办公资产出租不符合规定。乐山镇政府存在签订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三年情况,违反《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问题。已按上级部门要求对签订超三年的合同进行重新签订。
针对未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支付张某某和韩某某的劳务费未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涉及人员已前往税务部门进行补缴。
(四)乡村振兴坚强保障方面
1.关于人才支撑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不到位。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内容不丰富,培训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实用性,仅依靠上级网络培训要求开展培训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村干部农民技能和知识培训,外出学习考察有经验的合作社。
针对乡村振兴人才吸引培育政策措施不健全。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仅传达会议精神,没有进行研究部署;并缺少对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电子商务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的吸引培育政策机制和培训计划流程问题。一是根据相关要求在党委会上开展乡村振兴学习。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乐山特色农产品及优势。三是制定人才需求台账上报区政府。
2.关于组织建设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格。该镇2021年4月批次第三次会议记录中,未说明不上会人员讨论情况。2021年11月批次,任免文件中未明确试用期问题。一是对不上会人员讨论情况进行补充,重新拟定任免文件对11月批次中的试用期进行补充明确。二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科级干部选拔程序,规范科级干部档案。
3.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不健全。该镇对黑臭水体每年只开展一次相关排查工作,没有根据《农村黑臭水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政策要求建立监督制度、管理制度和反馈机制问题。一是对辖区内水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一村一档”材料,将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生活污水排放行为。二是督促第三方保洁公司,对居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进行日产日清,确保村屯环境整洁卫生。三是聘请3名管护人员对其进行巡护管理,对黑臭水体经过村屯进行围网保护。
针对与群众沟通联系不够密切。2023年镇党委班子成员平均下沉记录5次,与基层群众沟通次数少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每名班子成员要根据组织分工,明确制定在思想、业务、政策等方面的具体帮扶举措,每月至少开展1次对村“两委”班子的指导,深入走访基层群众。三是包村领导干部要向群众宣传好党的政策。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深入村屯走访2次村民。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下一步,乐山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组织统领全镇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二是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持续整改出实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全镇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推动我镇乡村振兴伟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30501;邮政信箱: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华中路555号;邮编:130116;电子邮箱:2438963202@qq.com。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