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深化认识、端正态度,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从“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抓实巡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在认真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把整改问题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完成目标和完成时限,对整改事项实行清单式安排、销号式推进,确保整改进度、整改质量“两保证”。
截至2024年9月3日,制定的63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63项;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
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方面执行不到位。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共召开30次党组(扩大)会议,其中15次未按“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学习;党组会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缺少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相关内容,交流研讨相对较少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1月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共18次,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充分研讨交流,深入交换思想,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落实发展任务的具体举措,不断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机关干部大会、集中理论学习等时机,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集中学习9次,引导全局上下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局上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不及时,《讲话》于2021年7月1日发表,2021年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第27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讲话》,党组会议学习时间距讲话发表时间超过5个月问题。通过党组(扩大)理论学习、集中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青海、宁夏等地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针对个别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学习内容不了解问题。
一是6月14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了“两个维护”“两个确立”“四个意识”等重点内容。二是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9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等内容,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学懂弄通做实。
2.关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方案要求不到位。2021年,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发了《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40岁以下领导和机关干部要全文背诵,经抽查个别机关干部不能做到全文背诵问题。一是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由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领学,逐章、逐条、逐句进行了系统学习解读。二是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答题测试活动,加深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成果,确保学习内容掌握到位、入脑入心。③对40岁以下机关干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检查抽查,确保了对全文的理解掌握。
针对党史教育活动没有按要求落实。《长春市朝阳区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学习内容,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总结及活动信息中未体现问题。一是6月1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重新对《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理解。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开展各类活动,认真撰写各类活动总结,及时上报信息。
3.深入基层指导退役站工作还不够,退役站工作人员业务不熟。
针对未能真正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2022年以前,对全区89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地调研指导较少,大多采取上报图片、视频的方式代替调研指导。2022年、2023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乐山镇、永春镇及富锋街道的28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实地指导较少。通过巡察组下沉了解,个别社区书记兼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不够,业务不够熟悉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街(镇)、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实地调研指导,重点对乐山镇、永春镇、富锋街道等退役军人服务站政治文化建设、工作运行保障、基础业务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就业创业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业务指导。二是按照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双百”评选方案要求中明确的评选标准和条件,认真组织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积极开展参评工作,深入打造“一街一特色、一站一品牌”。其中我区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主任(站长);4家服务站荣获全省2023年度“百家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5名个人荣获全省2023年度“百名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推动不力。
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没有根据现阶段退役军人实际需求去谋划、调整符合时代特征的就业岗位,用人单位提供岗位和退役军人期望岗位匹配度不高,导致就业率偏低。对全区退役军人创办军创企业底数不清,运行状况掌握不细不实问题:一是针对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已完成和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消防培训机构、商超、企业等多家用人单位提供多元性岗位。二是在2024年朝阳区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联合区人社局、教育局开设了2个针对退役军人的“兵教师”专项岗位,招录退役军人到“兵教师”岗位工作,并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兵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关怀慰问。三是以2024年3月份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为契机,建立了《退役士兵人才信息登记表》,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了“戎创朝阳”系列活动,先后举办11场“‘戎’归朝阳,‘就’在朝阳”退役军人、军属网络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512个;八一期间,联合区工会、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戎创朝阳”就业创业超市开市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879个岗位,所有岗位面向退役军人、军属优先录用。四是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创办军创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摸排统计,并建立了《朝阳区退役军人创办军创企业台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
针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只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教育活动,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提到“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章、党规或党纪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落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区委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要求,制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朝阳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台账,并建立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负面清单、集中查找阶段问题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法规,学习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开展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学习交流活动,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学习《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醒》《错位》,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参观长春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案例,不断营造浓厚廉政教育氛围。三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纪学习教育计划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交流、参加读书班、开展专题党课、参加全市“学条例·守纪法”线上答题活动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党员纪律意识。
2.调研和学风不实,流于形式。
针对2022年4月6日制定《朝阳区退役军人领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没按方案要求开展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活动问题。
按照《朝阳区退役军人领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运用好“四下基层”工作方法,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围绕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情况、抚恤优待管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13个方面具体业务进行调研,并形成13份调研报告,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全局退役军人领域调研交流会。
针对个别机关干部《学习党史心得体会》照搬照抄,心得体会内容摘自2021年3月1日《光明日报》发表的《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2022年5月31日,该局观看《代价》廉政警示教育片后,部分干部的观后感网上抄袭。组织全员参与《党的二十大100题测试》活动流于形式,《党的二十大100题测试》试卷未进行打分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相关内容再次进行了学习,撰写《学习党史心得体会》,对上交的心得体会分管领导进行了严格把关。二是再次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代价》,并撰写观后感,对上交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严格把关。三是再次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党的二十大100题测试》活动,并对试卷进行认真打分。
3.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
针对退役军人事务局某机关干部2023年第三季度因病请假33天,请假审批表中只体现“已报局长同意”,但未按照《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执行,局长未签字问题。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重新学习了《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对请销假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二是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建设管理水平。
4.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针对延吉优待证培训出差仅有资金支出审批单,缺少领导审批的出差审批单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出差审批流程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所有公务出差前必须填写因公外出审批表,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按照公务出差人申报签字,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的审批流程签批。
针对审核程序不严格,2021年4月9日记账凭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文化宣传墙款的发票上仅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出纳相关财务人员审核签字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规范凭证的签批。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原始凭证规范性要求做好审核签字。
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3月记账凭证,分管领导审核日期在电汇凭证日期之后,未严格执行先审核再支付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2022年6月7日记账凭证,发放交通补贴只有交通补贴应发明细表,没有银行代发明细表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核再支付的审批流程。二是已打印2022年6月7日交通补贴银行代发明细表,作为备查留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支委会选举不严格。
针对2022年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未按要求设置监票人、计票人;2023年支委会换届选举出支部书记、副书记后,未在党员大会复会宣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问题。一是规范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相关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二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进行了系统再学习,重点对党组设置、组织生活、支部委员会建设、党员大会选举程序、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程序及换届选举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培训。
2.基层支部党建工作记录不规范。
针对2021年1月、2月,2022年第四季度均无主题党日活动记录;2022年8月未粘贴主题党日活动照片;2023年6月21日和6月30日主题党日活动照片雷同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及时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认真记录学习过程,如实反映学习情况。
针对缺少2021年4季度党课记录,缺失2021年6月、2022年11月支委会会议记录;未填写2021、2022年支委会记录本目录,未填写2022年党课记录本目录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从2024年开始“三会一课”相关记录在新时代E支部BTX平台上进行管理,及时在BTX平台填报工作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支委会会议记录、党课记录本等记录工作,详实做好各类会议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存档工作。
3.党内规章制度落实不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针对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中,自评互评不深入不彻底,辣味不足,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问题。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再学习,如2024年5月,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会前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并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检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对于党员的个人剖析材料,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严格把关。
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淡、发表意见不充分。
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2023年2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关于开展物业保洁服务相关情况的汇报》中,领导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2022年党组会议记录本,主要负责人发表意见而班子成员表态多为没有意见问题。2024年1月份以来共召开18次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成员围绕每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详细记录在党组会议记录本上。
针对“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2021年党组会议记录重要议题《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未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规范党组会召开程序,年初以来共召开18次党组(扩大)会议,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均上会研究,局每年经费预算工作均采取业务科室提出预算,科务会充分讨论,党组会议审议(扩大)充分研讨论证,统一思想,集体决策,提高预算执行力。二是对《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了验收,确保通知要求执行到位。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能力,把准政治方向,始终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问题查找和整改落实工作力度。
(二)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和“常”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常态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将以此次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区退役军人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与强化党建引领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强化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四)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深入整改落实与做好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结合,以问题整改为抓手、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扎实推进各领域退役军人工作。持续抓好中央、省市、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开拓创新,努力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桥梁纽带,为朝阳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退役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109881;邮编:134300;电子邮箱:cyqtyj85109881@163.com。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