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5]971号)文件要求,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成立检查组,选取永春镇柳家村、乐山镇糖坊村、富锋街道迎新村、吉林省朝阳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4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以上四家单位能够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财务核算等会计行为比较规范,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能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比较有效的财务控制与监督。
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
经检查,发现吉林省朝阳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人员结构不健全、企业内部无职工。
永春镇柳家村、乐山镇糖坊村、富锋街道迎新村均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缺乏对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流程。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朝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