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89616140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邮编:130021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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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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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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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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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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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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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龙海洗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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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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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龙海洗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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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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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占地积1300㎡,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5万元人民币。燃气锅炉房位于洗浴西侧的位置,内置1 台0.7MW 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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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产生的烟气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要求。
2.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3.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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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