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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51)的公示

时间:2019-12-20 13:28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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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第五十一项内容:开发区的环境规划和建设存在问题。跟踪环境影响评价不及时。长春新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长春德惠米沙子工业集中区、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和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6个产业园区定位、范围、布局、规模、结构均发生了重大调整,但都未组织实施五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朝阳区已在规定时间完成了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制作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对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予以了批复。
  按照要求,现将以上内容公示,公示七天,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81715873。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