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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龙机械有限公司燃气模块炉建设项目等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0-04-07 13:58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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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47

  联系电话:89617740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

  邮 编:13002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长春市九龙机械有限公司燃气模块炉建设项目

朝阳经济开发区孵化基地一期 2 号楼

长春市九龙机械有限公司

吉林省奥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50㎡,总投资8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6.6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在厂房内安装一台型号为LN1GBQ360渤尔全预混冷凝式燃气热水模

块炉,额定功率为 0.36MW,为现有厂房生活采暖用。

1.生活废水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

2.锅炉废气经收集后,经不低于8m排气筒排至大气,且高于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选用低噪设备,对压缩机、各种泵类和引风机进行封闭,安装减震垫或加设隔音罩等防噪设施,在风机出口安装消音器,并经门窗墙壁屏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 类区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市界)段临时水稳碎石拌和站建设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

长春睿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31240.7㎡,总投资244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7万元人民币。设1条水稳碎石生产线,主要布设水泥罐、冷料仓、搅拌设备等,年产水稳碎石138197t。为长春至依家屯(市界)段公路建设项目提供水稳碎石,待公路建设完成后,拆除该临时拌合站,恢复土地原状。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不外排。

2.罐仓顶部呼吸孔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碎石装卸粉尘经雾化洒水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3.企业对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并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的要求。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市界)段沥青/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建设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

长春睿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20239㎡,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6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年产沥青混凝土33700t,水泥混凝土12900t。

 

1.生活污水排到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排放。

2.沥青烟苯并芘通过集气装置、沥青烟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的要求。

4.企业生活垃圾能做到及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石料全部由供应商回收加工再利用;滴漏沥青和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废活性炭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厂区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规范合理贮存。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