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9月 21日
联系电话:89617740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邮 编:130021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吉林省海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润滑油和防冻液项目 |
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阜育西街与敬民北路交汇处 |
吉林省海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智杰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32㎡,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1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单纯混合分装润滑油2000t/a、防冻液2000t/a、金属加工冷却液2000t、玻璃水3000t。 |
1.生活污水及净水处理设备排放的清净下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灌装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3.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2.吉林省德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朝阳区铁塔路399号3号厂房 |
吉林省德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700㎡,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汽车零部件10万套。 |
1.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通过密闭厂房、加设隔音门窗、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3. 长春市富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双山村 |
长春市富民机械有限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5081㎡,总投资3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7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纱窗10000万件,金属零部件100件。 |
1.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在车间内自然沉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通过密闭厂房、加设隔音门窗、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4. 长春市瑞圣模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朝阳区铁塔路 399 号长春和众鸿翔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 |
长春市瑞圣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500㎡,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7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模具25套。
|
1.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在车间内自然沉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经过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