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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时间:2020-12-22 14:08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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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卫生院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0] 079号

  批准时间: 2020年12月22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申报主体: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卫生院

  办件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0]079号

  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