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凯塞汽车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凯塞汽车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凯塞汽车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1] 003号
批准时间: 2021年3月15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申报主体: 凯塞汽车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凯塞汽车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1]003号
公告日期: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