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01合同段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01合同段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1] 005号
批准时间: 2021年4月1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申报主体: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办件名称: 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01合同段沥青混合料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1]005号
公告日期: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