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中凯消防装备科技(长春)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中凯消防装备科技(长春)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朝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告知)[2023]026号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3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申报主体:中凯消防装备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中凯消防装备科技(长春)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告知)[2023]026号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