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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4批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4-06-12 15:12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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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要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吉林省正真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市1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性质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宗地信息如下:
  宗地东至饶盖公路;南至兴中村董家屯;西至长春市朝阳区与伊通满族自治县行政界;北至兴中村耕地,面积208007m2,拟规划用途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志刚
  联系电话:0431-85030501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吉林省正真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龙
  联系电话:15844030098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