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的规定》的文件要求,银行营业厅等金融服务业行业单位隶属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管范围。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专项工作,以湖西路为试点,把银行营业厅纳入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管范围。
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集全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朝阳区金融业卫生标准,并部署相关工作。经摸底调查,我区金融服务业行业单位较为分散,但湖西路南段上比较集中,共有9家银行营业厅,经所领导研究决定,选择以湖西路为试点开展此项工作。首先,我所向各银行营业厅发放<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的规定>的通知,使其充分了解金融服务机构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必要性。第二步对各银行营业厅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通过指导性意见使银行营业厅知晓相关内容,准备相关材料,最后对符合办证标准的行业单位经审核后准予发放卫生许可证,使其合法经营。截至目前,中国银行湖西路支行等5家金融服务机构已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其他四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