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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市、区人民政府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1>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居民区、胡同、里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占道、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3>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4>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止施工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

  (三)做好社会管理工作<1>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负责本辖区法治工作,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依法治街。<3>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区安定。<4>负责计划生育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人口进行综合管理。<5>负责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和失业人员的培训、再就业工作。<6>人民调解、拥军优属、征兵等工作。<7>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社区建设及服务工作<1>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搞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社区资源。<2>指导、帮助和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3>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好社区服务。<4>做好社会救助工作。<5>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教育、社区卫生和普及科学常识等活动。

  (五)为区域经济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机构负责人:汪平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5690429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城建科、社区事务管理科、财政经济指导科、经贸科、文教卫生科、司法所、综治办、文化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机关、派出所及所属企业、社区党的建设,机关的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人民武装、老干部、宣传、群团、人事劳资、信访接待、人大政协、纪检、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办事处文字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260127

  (二)城建科:负责城区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市容、街路、庭院的环境卫生;负责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260108

  (三)社区事务管理科:负责社区居委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抚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和残联等民政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260112

  (四)财政经济指导科: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并负责本级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调剂和管理工作;做好财政内部审计和办税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260102 85260122

  (五)经贸科: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普查和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260107

  (六)文教卫生科:负责管理本辖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居民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690217

  (七)司法所:负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659199

  (八)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690470

  (九)文化科: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开展文化体育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690549

  (十)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人大、科技科协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系方式:852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