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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一)代表区人民政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二)依据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等行使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能。

  (三)在本辖区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联系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促进代表发挥作用;承担人大基层选举日常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四)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五)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设在辖区内的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奖惩有建议权。

  (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

  (七)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机构负责人:吕放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8525595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西安大路73号

  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是朝阳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科、退役军人服务科、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科、企业服务办公室、企业服务科、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服务科、纪工委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开电话、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财务、审计、固定资户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212室

  联系方式:0431-88525595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服务科)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协调管理派驻机构人员,落实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的征得同意权和对驻街区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的审核建议权。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联络服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领导社区自治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307室

  联系方式:0431-88565193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科)

  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承担扶贫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203、205、206、211、103室

  联系方式:0431-88988698、0431-88565182、0431-88562640、0431-88525326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服务科、应急保障科)

  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落实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负责辖区“多网合一”及网格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城市、人口、社会等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202、201室

  联系方式:0431-88523809、0431-88565187

  五、企业服务办公室(企业服务科)

  统筹协调辖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承担辖区内工业、商贸、科技、统计等方面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401、402室

  联系方式:0431-87936520、0431-88565172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权。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213室

  七、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服务科)

  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承担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等基础性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207、204室

  联系方式:0431-88989008

  八、纪工委办公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宣传、纪检信访协调处理、监督执纪办案等工作。

  办公地址:清和街道407室

  联系方式:0431-8856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