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残联 > 机构设置、职能及公开电话

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 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福利、社区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

  (八)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机构负责人:鲍冰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5109270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内设机构:综合科、教育就业科、康复科三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各科室的协调工作,承担理事会、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拟定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法规和重要文件;负责区残联的外事、外联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档案、财务和行政后勤,以及机关人事工作;负责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指导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管理残疾人基层组织,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残疾人优秀干部人才库,推进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做好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现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全覆盖。指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814室

  办公电话:0431-85109270

  二、教育就业科职能

  负责全区残疾人的扶残助学、残疾人就业、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残保金的认证、备案;基础性建设和实名制录入管理(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盲人培训扶持工作、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就业基地带头人评选、驾照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其他各项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831室

  办公电话:15204315405    

  三、康复科职能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项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衔接。组织康复人才培训,指导监督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康复,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充分利用各个与残疾人相关的节日开展各种特殊的节日及残疾人康复宣传活动。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文化工作计划,宣传国家、省、市、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优秀残疾人事迹;组织开展助残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并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承办和参加重大国际和国内、省、市、区残疾人体育赛事。做好全区残疾人工作的宣传报道。

  负责完成福利基金会相关工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810室

  办公电话:1520431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