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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文电收发、文件档案管理、会务接待及公文集中交换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重要文稿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意见建议。

  (三)负责外事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工作。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和本级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落实的协调工作,并及时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承办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年鉴和地方志编纂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孙银涛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5109086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时: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一)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的文电收发、机要文电管理;负责公文集中交换工作;负责政府会议会务工作。

  (二)调研科

  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和区政府调查研究的综合工作;负责撰写区政府各类文件及文稿;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因公出国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四)督查科

  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政府工作部署情况。

  (五)信息议案科

  负责收集、报送信息;负责区政府承办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