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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5-09-24 15:44 来源:朝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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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7日至8月23日,区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由领导领学,未结合学习内容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各村(社区)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均未落实问题:一是完善党工委“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工委会明确2-3名领导围绕所学内容、结合工作领域做交流发言;二是强化对各村(社区)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各村、社区支委会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制度落实情况,提升第一议题学习质量。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流于形式和重点不突出的问题。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尔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后,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及时组织学习问题:一是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交流探讨、读书班等方式学习理论知识,推动理论知识入脑入心,转化为推动工作实践的有力武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区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富锋街道实际,制定《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富锋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导精神、省市警示教育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
  3.关于村路养护不够及时的问题。街道所辖多个村域已被征收,辖区内9条村(屯)道路面积6512.83平方米破损较重,对照“四好公路”标准,街道对影响群众出行的交通问题存在等靠现象问题:对照“四好公路”标准,研究规划制造方案,对辖区内破损路段进行修缮、改造,通过实地测量、设计、造价、财审等一系列程序,于2024年10月10日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10月10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已于10月17日竣工。
  4.关于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不到位的问题。党工委对村(社区)村容村貌和市容环境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加强巡查力度,提升朝阳经济开发区卫生保洁质量水平,便于执行检查、督查和考核,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朝阳经济开发区环卫保洁管理内容及考核办法(试行)》,开发区成立考核组,由开发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城建、执法、市政及各村与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科。考核方法规定每月基础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进行加分减分,95分以上为合格,95分以下,每扣一分扣减季度承包费1000元。考核组按照考评标准对环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组以日常考核、领导抽检、月度考核及满意度调查的方式进行。其中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和实施,每次由两人以上(含两人)进行考核,每日巡回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填写环卫保洁检查记录表;领导抽检由开发区负责组织,不定期开展,省市区等各级部门突击检查视为上级不定期抽检;满意度调查由考核组每月在属地的村、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中随机抽选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并将满意率作为最终评分的重要参考;月度考核根据日常考核与满意度调查相关扣分情况和领导抽检结果,综合进行评分,形成月度最终得分。所扣分的相关问题要求三方公司立即整改。
  5.关于落实河长制要求不严的问题。街道未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对河道内漂浮物清理不及时,2024年4月,因巡河频次问题被长春市河长制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格落实河长制,严格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加大巡河频次,切实发挥河长职能,及时清理河道内漂浮物,大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6.关于“田长”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街道对耕地保护不够重视,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未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耕地“非粮化”问题依然存在,“非粮化”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问题:严格落实田长制工作,加强常态化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2024年年底前通过填埋水面、移除树木、置换等方式恢复耕地,已整改完毕。
  7.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街道5个村中,还有3个村未实现24小时供水问题:宋家村已经实行24小时供水;盛家村正在与长春市水务集团供水管线并网;范家村对2号水源井进行维修,重新连接信号线,增加水量,预计2025年末完成。
  8.关于公共服务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社区“三长”公示栏在人员调整和破损后,未及时更新更换。村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问题: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监管机制,促进各村及时进行公共信息更新,尤其是人员发生变化后,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坚持“一公布、两公示、三公开”及时公布监督电话、业务咨询电话,公示低保、特困申请流程及相关政策,公布低保、特困人员应该公布的信息,公布新申请低保、特困人员信息;三是申请经费,对破损三长公示牌以及新成立的阜育社区的三长公示牌进行集中更换,以楼栋为基础,预计更换110块三长牌子,新设立65块牌子,需资金21,300元,已列入2025年预算;四是督促各村结合村镇融合发展,及时公开村务、政务、党务信息公开。
  9.关于日间照料室形同虚设的问题。各村(社区)日间照料室既无专门服务人员,平时也无特殊人群在此接受日间照料服务,普遍存在形同虚设现象。同时,个别日间照料室存在卫生脏乱差问题:一是由于没有专项经费,无法聘用专业护理人员,由两委成员进行兼职护理;二是街道成立“嵌入式养老机构”,其中日间照料床位由第三方运营,同时聘用专业护理人员进行日间护理,各村、社区相关人员均可到嵌入式养老机构享受日间照料服务。
  10.关于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街道依法行政水平不足,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2021年以来,全街共发生涉及行政诉讼案件6起。其中,败诉案件4起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要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行政争议案件预防和化解,切实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做好源头预防,加强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专题学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主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质量,针对近年来多发、频发的涉法案件领域,落实突出重点问题普法、依群众需求普法制度,提升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能力。聚焦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指导,督促项目合法合规运行,促进涉诉案件实质化解。
  11.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各村普遍存在依赖土地发包、资源出租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单一模式问题:整合资产资源,利用存量资产和资源进行承包租赁,重新梳理各村资源发包合同,对过期合同重新组织发包,增加集体收入。各村对册外地进行多图比对,按照市里指导意见进行管理。
  12.关于生态环保责任压得不紧不实的问题。街道对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缓慢,2023年,盛家村参考断面出现单月劣五类情况问题: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常态化展开工作。
  13.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街道安全生产“三管三个必须”责任意识还不强,对事关安全的燃气“阀管灶”改造工程推进较慢,2024年1月,辖区吉林省吉盛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同时,电动车飞线充电、家用煤气罐连接软管老化等安全隐患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针对上述问题街道加强巡查力度,督促村和社区定期进行排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排除安全隐患问题。按区住建要求2024年4月末域内液化石油气罐(家用煤气罐)阀管改造工作已完成;二是2024年6月末燃气管道阀管改造工作已完成,按区住建要求已实现动态清零,相关台账已上报至区住建及燃气公司。实现动态清零后燃气公司将对未改造用户进行停气处理,街道、社区、物业定期对未改造用户进行走访查询联系人上报至燃气公司进行改造;三是开发区安委办积极沟通物业方面对私拉电线、电动车飞线充电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张贴宣传单、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开展多次专项行动,包括夜查、巡察、集中检查等方式有效控制了此类情况的发生。在检查过程中领导干部带头对私拉电线情况进行清理,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目前,针对此类情况开发区安委办将自印制宣传海报再次对域内各个小区进行发放,要求社区网格员粘贴发放,宣传到位,监督到位。由消委办两位消防文员组成常态化巡察小组,定期对此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关于对养老场所监管有缺失的问题。街道对养老场所监督检查不到位,2022年辖区广善安养院发生“往生”祭祀活动问题:继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和检查,结合区民政局、街道安监部门配备的专家不定期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专业检查,同时对检查出项目逐个销号,建立台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意识形态监管,注重发挥宗教行管部门作用,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2021年以来,街道党工委未对党建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实现机关党建、社区党建、农村党建、非公党建一体推进,实现共建共联。创新党风廉政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剖析案例,举一反三,切实发挥警醒、警示作用。对廉政风险点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廉政风险排查全面准确。
  2.关于多数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对照区纪委监委下发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手册,多数班子成员对分管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提醒不到位,平时没有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工作手册记录不翔实,履行监督责任存在宽松软问题: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监督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监督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如实、及时逐项填写《纪实手册》,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举措、健全制度机制。监督提醒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
  3.关于纪工委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精准,多是以未签到、未执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等内容,针对性不强,没有形成有效震慑问题:紧盯职能职责、廉政风险点等关键点,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监督等方式方法,发现党员干部在作风和廉洁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家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关。
  4.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足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对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平时多是以提醒督促为主,对部分干部的严重问题未及时发现问题:运用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开展纪律提醒、现场督促整改到位,提升监督质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尤其是办事推托、无故缺岗旷工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推动领导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5.关于公车、公章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2021-2023年,街道对公章、公车使用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公章审批无经办人、无分管领导签字以及登记不规范;公车审批存在补签等情况问题:进一步完善印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章使用的申请、审核、批准各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公章登记复核,并定期检查公章审批流程执行情况。对领导签字位置错误情况,要求登记经办人提醒领导签于正确位置;规范公车审批程序。
  6.关于资本性支出费用化的问题。街道对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购入的动感单车、太阳能路灯、路口监控设备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涉及金额56585元问题:对未记入固定资产的,补记固定资产。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7.关于会计科目运用不严谨的问题。锅炉维修费、育民路鲁家维修改造工程款均未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8.关于现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问题。2021年度干部防汛值班值宿补助使用现金发放,合计36240元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现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现金使用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9.关于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的问题。街道智能手机项目聘请培训讲师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补缴个人所得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10.关于街道对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2021年,双山村支委会研究使用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委会成员未表态、也未征求党员意见。2023年,迎新村党支部利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开展“扶贫济困”时,救助金发放无金额。2023年,清华园社区违规使用专项党费为“三长”购买马甲。同时,个别报销凭证、合同填写不规范问题:一是强化经费管理。党服经费使用每一环节需报党办审核,对照朝阳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细则,对使用范围、使用流程严格把关;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到各村、社区开展党建经费专项检查,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查摆整改问题。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未能充分发表意见;个别基层党组织在研究讨论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工作者、接收预备党员等过程中,未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存在先表态定调再征求意见问题:强化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三重一大”及其他重要事项时,确保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民主决策在基层落实。
  2.关于执行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存在非党工委委员甚至受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在会上表态发言问题:严格规范执行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规范党工委议事制度。
  3.关于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的问题。2023年6月,街道召开的“机动式”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在记录本上体现。2024年1月,街道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10名领导干部中仅记录了2人的对照检查发言内容。同时,在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中,班子成员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工作建议、希望等代替相互批评问题:进一步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记录、记实会议内容,确保会议内容可复盘、可追溯。
  4.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党建述职工作把关不严,部分村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加强审核把关,提高重视程度。分组审核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材料,严格把控问题查摆质量,确保材料质量。
  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迎新村两个党小组在学习讨论中,存在党员发言内容雷同问题。2021年6月,街道机关党支部未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践行初心使命,赓续共产党人精神”活动。2021年9月、2022年10月,双山村党支部未开展“区第十三届党代会精神”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新征程”学习日活动等问题:一是定期督导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情况。定期到各村、社区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本记录情况;二是梳理制定“三会一课”记录指导手册,下发给各党支部,要求按照规定进行记录,保证记录规范。
  6.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的问题。街道机关党支部未召开2020、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个别村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存在参与民主评议党员人数未过半数、评议结果未公示等现象问题:确保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严格把关民主评议流程,对党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落实责任意识。
  7.关于基层组织设置不合规的问题。2021年街道所属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将原来党支部都设置为了党总支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规范基层组织设置。
  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指导不到位,个别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22年,迎新村村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存在到会人数与实际参会人数不符问题: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定期培训,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清单,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流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
  9.关于后备干部整体储备不足的问题。清华园社区未配备副书记后备人才,双山村未配备35岁以下后备人才。后备干部“备而不用”,范家村书记由街道下派干部担任已近2年,2名书记后备干部均不具备接任书记条件问题:一是统筹各村工作实际,谋划2026年换届事宜,常态化挖掘村、社区中坚力量和年轻力量,定期更新后备人才库;二是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带领后备人才积极参与村内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志愿服务,在工作实际中培养锻炼后备人才。
  10.关于履行“凡提四必”不严格的问题:立整立改,严格落实科级干部提拔程序,全面梳理提拔纪实,遵循干部选用条例要求,提升工作严谨性、规范性。
  11.关于干部考察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立整立改,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通过谈话调查,了解被考察干部的工作情况及短板问题,通过考察报告如实反馈,杜绝走形式或缺点千篇一律的情况。
  12.关于备案人员管理存在盲区的问题:严格落实出入境证件管理和人员备案出入境制度,堵塞工作漏洞,立整立改,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通过谈话调查,了解被考察干部的工作情况及短板问题,通过考察报告如实反馈,杜绝缺点千篇一律的情况。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街道党工委制定的《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富锋街道关于区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未经会议研究问题:加强党工委主体责任的理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工委主体责任,并在实践中切实落实,加以落实或层级汇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1715826;邮政信箱: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育民路1999号;邮编:130000。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